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骨干教师队伍,鼓励教师在学习和研究的状态下工作,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在整体上推进我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对照安徽省示范高中的办学标准,特制定肥西中学骨干教师评审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 评审对象
在我校工作满3年、在编的、具有《教师法》所规定的合格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的一线教师和符合以上条件的校领导组成员。
二、 评审办法
1、 个人申请,评审领导组对照条件,量化打分。
2、 首批评审拟订名额为25名(①.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各学科组,但申报的教师的材料分值须进入前45名 ②.总名额人数的1/3~1/4作为机动名额,不分配到学科组),以后每三年评审一次,评审时间暂定为当年的12月份。
3、 提供的有关证件或材料须是原始有效的。
三、 一票否决
1. 不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违法乱纪现象。
2. 经过学校行政领导组集体研究,认为不支持学校工作或不服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者。
3. 不满工作量(有特殊原因而不满工作量,时限不能超过一年)
4. 在教学期间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
5. 未经学校允许外出兼课者或开展有偿家教或从事第二职业者等
6. 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四、 考评指标及量化分值
(一) 专业基础(不超过20分)
1. 高级职称为5分,中级职称为2分
2. 学教一致为3分
3. 普通话二级乙等水平为2分
4. 参加中小学教师计算机初级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为2分,参加中小学教师计算机中级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再加1分
5. 参加合格学历以上的本专业高一级学历层次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历的为6分。
6. 参加教育主管部门所举办的研究生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的3分,又取得学位证书的再加3分。
7. 参加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并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证书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值分别为8、6、4分。
(二)教育教学水平(材料年限为1999.1至今,并且均要为在肥西中学工作期间的材料,得分值不超过40分)
1. 在学校的学生评教中,每学期得分在年级排名前十名的为2分,在11—20名得1分(每学期累计算,最高分不超过6分)
2. 近3年,备课笔记完整规范为2分;校以上层次获奖为3、5、7分(校级一等奖3分,二、三等奖均2分;县级一等奖5分,二、三等奖3分;市级一等奖7分,二、三等奖5分,以最高等次,不累计)
3. 示范课或观摩课:校级、县级、市级示范课或观摩课并获得好评的为2分、3分、6分。
4. 应邀在教育主管部门所举办的教学研究会上作专题报告或专题讲座,并获得好评的,省级、市级、县级分值分别为8、6、4分(国家级相关学会所组织的,一律以省级认定。须提供会议原始通知或相关证明及文字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