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部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02 16:26:00 点击率:【打印文章】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的基本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逐步形成有利于调动广大班主任求实创新、加强与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激励机制,我校决定开展“肥西中学班主任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
一、奖项设置
“肥西中学班主任工作创新案例”是对在本校开展的遵循教育规律、体现创新精神、反映时代特征、取得显著实效的班主任工作优秀成果的奖励。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评奖面不超过上报的50%,奖金原则上比照校教科研成果评选的额度。
二、案例申报
(一)申报范围
创新案例面向我校各年级部班主任开展征集。
征集评选原则上以中央8号文件颁布以来的实践成果为主,以充分体现和突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方面的实践性、实效性成果为主,要在解决德育热点、难点问题上有一定突破。
(二)申报标准
1.具有正确价值导向,反映先进教育理念。
2.在德育体制、机制或内容、途径和方法等方面有所创新。
3.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发展有显著效果。
4.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理论性和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并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了推广。
(三)申报形式
以成果总结报告为主件,包括反映成果形成背景、实施过程、实施效果及突破性成绩、经验总结等方面的内容,字数在3000字以内。如有必要,可附相应说明成果的实物及有关音像资料等材料。
(四)申报程序
各年级部将成果总结报告电子版上报各级部德育主任处。
(五)申报时间
肥西中学班主任工作创新案例每年评选1次,于1月10日前申报结束,逾期不再受理。
三、案例评审
(一)评审机构
学校校长室、政教处组成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征集评选活动。政教处负责征集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征集评选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
(二)评审程序
评审包括初评、复评、公示和终审4个阶段,确定最终获奖结果。
四、其它
(一)本办法由肥西中学政教处负责解释。(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肥西中学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