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部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07-02 19:56:00 点击率:【打印文章】
肥西中学法治教育专兼职教师
名 称 | 专 职 | 兼 职 |
学 校 | 张克政(县检察院) | 熊明飞(校长) |
级部一 | 袁孝保 李兰云 王贵山 张 鹏 | 张兴田(团委书记) |
级部二 | 马宜中 常娥 徐华 管后芳 | 程曦(政教处主任) |
级部三 | 马蔚林 窦 勇 黄 静 | 姚家驹(副校长) |
1、法治教育专兼职教师随该级部教学,一般情况不随意调整,具体负责本级部开展法治教育工作。
2、面向学生,开展与其生活和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的学习宣传。每位专职教师每周要开展不少于一课时的法治教育专题讲座,学校每学期至少要举行一次全校师生参加的法治教育专题报告会和法律知识考试。
3、专兼职教师要积极协助和配合各部门开展各类如“12.4”全国法治宣传日、“6.26”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重大宣传日、纪念日专项和综合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肥西中学
二〇一二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