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部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3-13 09:59:54 点击率:【打印文章】
关于对学校教职工在岗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肥教体〔2019〕38号
各中心学校、中学、县直校园、九年一贯制学校: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65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18号)等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肥发〔2012〕1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的通知》(肥教〔2014〕10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对学校教职工在岗情况进行督查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建立机制。县教体局成立教育系统教职工考勤督查巡视组,抽调有关科室人员和责任区督学定期或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制定督查办法,局长办公会每月定期听取督查情况汇报。各学校成立相应组织,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校长要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做好教职工的考勤登记和管理,要安排专人负责,实行校级干部带班制,做到在规定的权限内进行规范审批,严格按照先审批后请假,严格执行请销假和有关待遇的规定。发现有无故不在岗的,第一次通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约谈;第三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并取消本人当学期增量部分绩效奖励;第四次加重处理,直至责令自动离岗,并取消一切待遇。发现学校有教职工无故不在岗现象,每发现一人次扣除学校当学年质量提升绩效分1分。发现有弄虚作假、包庇现象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取消学校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三、完善学校考勤制度。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和完善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职工考勤激励机制。落实考勤形式,杜绝手签、口头请假等虚浮形式。每天签到不少于2次,签到时间在1小时内。特殊情况,须经学校领导组研究确定,在校内公示,并报县教体局审批。
四、建立台账和通报制度。各学校要建立教职工考勤台账,一月一汇总,每月10日前将上月考勤台账上报到局人事科,每迟报一次,扣除当学年质量提升绩效1分。县教体局对每月考勤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未尽事宜,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65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1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的通知》(肥教〔2014〕101号)等文件为准。
附件:1.学校教职工在岗情况督查表
2. 学校教职工出勤情况台账
肥西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2月19日
附件1: 学校教职工在岗情况督查表
督查学校: 时间: 年 月 日
应到人数 | 实到人数 | |||
学校考勤制度是否建立?建立的带回。 | ||||
学校签到形式? | 指纹、脸谱等,一天多少次?( ) | |||
是否实行坐班制? | ||||
不在岗教师名单 | ||||
姓名 | 不在岗原因 | |||
附件2: 学校教职工出勤情况台账
2019年 月 填报日期:2019年 月 日
学校 | 姓名 | 缺勤天数 | 缺勤原因 | 处理情况 | 备注 |
注:1.“姓名”含全体教职工,每月顺序一致;2.缺勤原因须详细到天,处理情况含扣除午餐等;3.本表同时报纸质表和电子表(Excxl),电子表发至504403001@qq.com
填报人: 学校公章: 校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