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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的通知》合教〔2018〕55号

    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部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7-06 15:22:56      点击率:【打印文章】

     关于印发《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

    《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已经市教育局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合肥市教育局

    2018316


    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教职成〔20004号)、《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200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市范围内公办和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国防教育学校、职业教育实训机构及教研、电化教育等机构的在岗教师。

    二、考核内容

    师德考核评价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为主要依据,学校测评、教师个人测评内容主要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个方面;家长测评、学生测评内容主要包括教师形象、廉洁从教、勤恳敬业、为人师表等四个方面。同时,考核教师是否存在《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合教〔201854号)中的情形。

    三、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四、考核时间

    师德考核与教师学年度考核同步进行,每学年度末组织考核。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成立考核小组

    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加强对区域内各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的指导、审核。各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内设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的50%

    (二)制定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各学校要对照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各类岗位特点和本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考核细则及各类评议样表,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三)组织评议

    实行教师、学生、家长和学校开展师德评议,测评总分为100分。

    1.教师自评(权重20%)。教师对照《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自测测评表》(见附件1)进行自我测评,并提交师德自评总结。

    2.学生测评(权重30%)。学校利用信息化技术,按照《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学生测评表》(见附件2)对教师进行无记名测评。小学一二年级、幼儿园教师不开展学生评议。

    3.家长测评(权重20%)。学校利用信息化技术,按照《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家长测评表》(见附件3)对教师进行无记名测评。小学一二年级、幼儿园家长测评的权重为50%

    4.学校测评(权重30%)。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学校领导班子进行师德专项考核。各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代表学校按照《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学校测评表》(见附件4),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全体教师进行测评。

    (四)综合评定

    在综合评定前,对全体教师进行相关法律及安全知识考试,教师考试成绩作为师德综合评定的重要参考。

    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家长、教师和学校评议情况对每名教师作出综合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建议,提交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或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领导班子及负责人履行学校师德管理职责情况进行考核,纳入学校领导班子及负责人的学年度考核。

    (五)确定等次

    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并告知教师本人。公示期间,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向学校复核;复核后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诉。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并在校内公布。

    凡有《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合教〔201854号)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师德考核等次直接定为不合格。

    学校考核小组向所有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及考核结果,并将有关材料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25%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并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

    (二)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登记、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三)师德考核等次为优秀的,绩效考核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可评为优秀等次;在职务评审、岗位聘任、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

    七、组织领导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是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提高对师德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把师德建设列为考评学校、考核学校班子和教职工的一项重要指标,落实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师德考核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确保师德考核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定期开展师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不定期严肃查处师德建设问题突出的学校和师德严重失范的教师。各级各类学校要在考核中注意师德考核与绩效考核、教师管理的有机衔接,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师德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附件:1.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自测测评表

    2.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学生测评表

    3.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家长测评表

    4.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学校测评表


    附件1

    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自测测评表

    学校:         教师姓名:      考核时间:  

    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自评分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爱国守法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没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5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具有依法执教的自觉意识。

    5


    3.自觉强化国家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教育责任。

    5


    爱岗敬业

    4.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树立育人为本、做人民满意教师的理念,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5


    5.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自觉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静心教书,潜心育人,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5


    6.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认真组织考试考核。

    5


    关爱学生

    7.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


    8.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与尊严,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5


    教书育人

    9.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和主动探究,培养学生良好思维品质。

    5


    10.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

    5


    11.注重学思结合,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


    12.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从事有偿补课。

    5


    13.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对学生进行学业评价,实行日常学习评价与期末考试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积极探索评价改革,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充分挖掘学生的特长和闪光点。

    5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为人师表

    14.坚守高尚情操、诚实守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5


    15.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

    5


    16.理解尊重家长,平等对待每一位家长,经常采取适当方式与家长保持联系,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

    5


    17.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5


    终身学习

    18.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自觉运用现代化教育教学技术。

    5


    19.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开展校本研修,认真撰写教学反思和教研论文。

    5


    20.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专业培训和教育教学经验交流活动,笔记齐全,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5


    自评结果

    自评分合计( 

    负面清单考核

     

    你是否存在负面清单所列行为?请在相应括号里面打“√”

    有( ),符合负面清单(合教〔201854号)里面的第( )条

      没有( )

     

    承诺内容

     

     

    本人对填写的以上内容真实性负责。

     

     

     

     

     

    姓名(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注:此表内容作为学校师德考核资料备查,不得对外公开。


    附件2

     

    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学生测评表

    学校:      教师姓名:             考核时间: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教师形象

    1.作风正派,衣着得体,语言文明,举止有礼,言行符合教师身份。

    10



    2.上课不迟到、早退。

    10



    廉洁从教

    3.不组织、参与校内有偿补课活动。

    10



    4.不组织、参与校外有偿补课活动。

    10



    5.不组织、推荐和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10



    6.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索要或收受学生、家长的礼金礼品。

    10



    7.不接受家长吃请、旅游、娱乐等服务或消费。

    10



    勤恳敬业

    8.教学态度认真,不布置惩罚性作业,不需要家长订正作业,布置作业适量。

    10



    9.不在上课期间接听手机等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10



    为人师表

    10.尊重学生人格,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以考试成绩对学生评先评优和排名次、排座位。

    10



    学生测评综合得分




    学生总体评价

    满意( ) 较满意(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意见建议









    注:此表内容不对外公开,作为学校存档考核资料备查,请对填写以上内容真实性负责。


    附件3

    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家长测评表

    学校:   教师姓名:       考核时间: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教师形象

    1.作风正派,衣着得体,语言文明,举止有礼。

    10


    廉洁从教

    2.不组织、参与校内有偿补课活动。

    10


    3.不组织、参与校外有偿补课活动。

    10


    4.不组织、推荐和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10


    5.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索要或收受学生、家长的礼金礼品。

    10


    6.不接受学生家长吃请、旅游、娱乐等服务或消费。

    10


    勤恳敬业

    7.教学态度端正,认真批改作业,不需要家长订正作业,不布置惩罚性作业,布置作业适量。

    10


    8.经常与家长沟通,适时走访家庭。

    10


    为人师表

    9.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


    10.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关心爱护学生,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按学生考试成绩排座位、公开排名。

    10


    家长测评综合得分


    家长总体评价


    满意( ) 较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意见建议








    注:此表内容不得公开,作为学校存档资料备查,请对填写以上内容真实性负责。


    附件4

     

    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学校测评表

    学校:   教师姓名:  考核时间:  

    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测评分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爱国守法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没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5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具有依法执教的自觉意识。

    5


    3.自觉强化国家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教育责任。

    5


    爱岗敬业

    4.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树立育人为本、做人民满意教师的理念,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5


    5.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自觉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静心教书,潜心育人,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5


    6.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认真组织考试考核。

    5


    关爱学生

    7.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


    8.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与尊严,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5


    教书育人

    9.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和主动探究,培养学生良好思维品质。

    5


    10.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

    5


    11.注重学思结合,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


    12.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从事有偿补课。

    5


    13.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对学生进行学业评价,实行日常学习评价与期末考试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积极探索评价改革,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充分挖掘学生的特长和闪光点。

    5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为人师表

    14.坚守高尚情操、诚实守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5


    15.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

    5


    16.理解尊重家长,平等对待每一位家长,经常采取适当方式与家长保持联系,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

    5


    17.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5


    终身学习

    18.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自觉运用现代化教育教学技术。

    5


    19.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开展校本研修,认真撰写教学反思和教研论文。

    5


    20.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专业培训和教育教学经验交流活动,笔记齐全,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5


    学校测评分

    100


    负面清单考核

    是否存在“负面清单”(合教〔201854号)所列的行为?

    有( ):符合负面清单里面的第( )条

               造成影响程度较轻(  )较重(  )严重( 

      没有( )

    测评情况

    教师自评分 


    家长

    测评分


    学生

    测评分


    学校

    测评分


    核算

    总分


    师德考试

    教师参加有关法律及安全知识考试成绩( )

    注:考试不合格须重新考试,原则上不得确定良好以上等次。

    学校测评结论

    考核等级: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学校(签章):                          校长(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存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一份教师个人自留。

     

    合肥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316日印发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HFGS201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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