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部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7-31 16:37:41 点击率:【打印文章】
2017年肥西县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乡村教师和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合肥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乡村教师和优秀班主任通报工作的通知》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教育振兴五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肥发〔2014〕6号)精神,为大力宣传我县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员工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先进事迹,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引导广大教师不断加强师德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四有”好老师,努力建设一支品德高尚、敬业爱生、业务精湛的教职工队伍,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在第33个教师节来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乡村教师和优秀班主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
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教育主管部门干部。
优秀乡村教师的评选范围:农村Ⅱ、Ⅲ类和Ⅳ类学校中小学教师,向Ⅲ类和Ⅳ类学校中小学教师倾斜。
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目前正在履职的班主任。
二、表彰名额
表彰先进集体13个(含市先进集体3个)、县优秀教师170名(含市优秀教师2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20名(含市优秀教育工作者3)、优秀乡村教师30名(含市优秀乡村教师5名)、优秀班主任40名(含市优秀班主任4名)。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先进集体、优秀乡村教师根据条件推荐,其他每校推荐1人。
三、评选条件
(一)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教,师生精神风貌良好。
2.领导班子坚持看齐意识,积极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团结协作,廉洁奉公,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
3.教育业绩表现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基础教育领域的教育机构: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抓好“讲看齐崇师道 做四有好老师”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具有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享有良好社会声誉,在有关教育发展和党建综合考核(包括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考核)中成绩突出,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2)职业教育领域的教育机构: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勇于开拓进取,努力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切实抓好“讲看齐崇师道 做四有好老师”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具有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在有关教育发展和党建综合考核中成绩突出,具有表率作用。
4.近3年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单位教职工违法违纪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2)单位发生安全稳定方面的事故,或教职工违背职业道德规范受到通报批评的;
(3)单位管理失误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
(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立德树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得到学校和社会的良好评价,得到教师、学生、家长的赞许。
2.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关心爱护学生,关注学生发展,注重教书育人,注重品德教育,积极参加“讲看齐崇师道 做四有好老师”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参与学生管理,切实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学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4.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成果推广等方面成绩显著。
5.从事教育教学工作6年以上。
6.近3年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被推荐参评:
(1)因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2)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不佳受到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学校通报批评的;
(3)在校内或校外参与有偿补课的;
(4)违反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情节严重的;
(5)收受学生礼品礼金等违背职业道德规定的。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立德树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管理工作职责,得到单位和社会的良好评价,得到教职工、学生、家长的赞许。
2.努力加强学习,刻苦钻研业务,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工作积极主动,勇挑重担,尽职尽责,能开拓创新,在教育管理和服务方面成绩显著。
3.组织、协调能力强,团队合作精神好,顾全大局,协作互助,所分管工作在业内评估中成绩明显。
4.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
5.近3年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被推荐参评:
(1)因不良言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通报批评的;
(2)工作失误,造成生命或财产损失的;
(3)在校内或校外参与有偿补课的;
(4)违反管理制度,情节较严重的;
(5)收受学生礼品礼金等违背职业道德规定的。
(四)优秀乡村教师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立德树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得到学校和社会的良好评价,得到教师、学生、家长的赞许。
2.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关心爱护学生,关注学生发展,注重教书育人,注重品德教育,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切实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学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4.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成果推广等方面成绩显著。
5.在农村Ⅱ、Ⅲ类和Ⅳ类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向Ⅲ类和Ⅳ类学校倾斜。
6.近3年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被推荐参评:
(1)因不良言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通报批评的;
(2)违反学校管理制度,情节较严重的;
(3)在校内或校外参与有偿补课的;
(4)违反管理制度,情节较严重的;
(5)收受学生礼品礼金等违背职业道德规定的。
(五)优秀班主任表彰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工作成效明显。严格执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加强班级文化建设。所任班级有良好班风和学风,学生在两年内无违法犯罪或受到学校处分的现象。
3.注重提升自身素质。积极参与班主任工作培训、基本功大赛等,在学校主题班会课评比中成绩优秀,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利用多种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4.连续三年及以上担任班主任且在2016—2017学年度内担任班主任。
5.近3年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被推荐参评:
(1)因不良言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通报批评的;
(2)违反学校管理制度,情节较严重的;
(3)在校内或校外参与有偿补课的;
(4)违反管理制度,情节较严重的;
(5)收受学生礼品礼金等违背职业道德规定的。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推荐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二)各学校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规定精神,深入宣传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并在本学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提高推荐透明度,保证推荐质量。凡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一律不得推荐上报。
(三)评选推荐要坚持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尤其要向条件艰苦的农村教师倾斜,向中小学班主任等德育工作者倾斜。各学校在推荐的人选中要确保专任教师比例,严格控制教育工作者(包括学校校级负责人、二级机构负责人、职工等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的推荐人数,真正向一线教师倾斜。兼任学校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的教师参加优秀教师类表彰评选的,每周兼课应当不少于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量的50%。经县批准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分别纳入所在的中心学校评选。学校要及时将评选推荐政策及要求传达到辖区内的民办学校,并指导他们做好推荐工作。
(四)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名副其实、群众公认。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或被推荐对象存在重大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六、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第33个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顺利开展,县教育局成立第33个教师节庆祝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评选表彰有关工作。
各校要高度重视第33个教师节的庆祝表彰工作,成立相应组织,认真开展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富有教育意义的庆祝活动。
七、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推荐材料要求一人(单位)一袋,8月8日前上报到县教体局人事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材料具体要求为:
1、典型事迹材料和主要事迹简介。各学校要认真整理好推荐上报的先进个人2014年9月以来的典型事迹材料和主要事迹简介。典型事迹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真实、生动,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时代感,内容包括简介、典型事例及取得的成绩等。主要事迹简介要求500字左右,准确明了。典型事迹材料和主要事迹简介各1份,A4纸双面打印。
2、《审批表》。《肥西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乡村教师、优秀班主任)审批表》一式一份。《审批表》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用胶水粘贴。
3、《一览表》。《肥西县2017年先进个人推荐人选登记表》(附件3)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表中栏目要真实、准确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4、相关证书和材料。2014年9月以来的各种表彰证书以及教研科研、教育教学成绩等方面证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评选推荐工作总结1份。
6、推荐市表彰的另外填写有关表格。
上述的第1、3项材料需报送电子版。各校要将相关材料打包、压缩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ahfxjwycg@126.com邮箱,标题为××学校先进事迹材料。
附件:1、肥西县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肥西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乡村教师、优秀班主任)审批表
3、肥西县2017年先进个人推荐人选登记表
肥西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优秀教师指标分配 | |||
学校 | 学校 | 人数 | 人 |
肥西师范 | 5 | 四合学校 | 2 |
肥西中学 | 8 | 王集学校 | 1 |
肥西二中 | 4 | 新仓学校 | 2 |
肥西三中 | 5 | 丰乐中心校 | 3 |
农兴中学 | 6 | 官亭中心校 | 8 |
花岗职高 | 2 | 桃花工业园中心校 | 5 |
官亭中学 | 2 | 三河中心校 | 4 |
山南中学 | 3 | 上派中心校 | 20 |
三河中学 | 2 | 花岗中心校 | 4 |
丰乐中学 | 1 | 北张中心校 | 1 |
金桥职高 | 2 | 桃花镇中心学校 | 5 |
上派初中 | 9 | 紫蓬镇中心学校 | 2 |
清平初中 | 1 | 山南中心校 | 4 |
桃花初中 | 2 | 柿树岗中心校 | 2 |
柿树岗初中 | 1 | 董岗中心校 | 2 |
董岗初中 | 1 | 严店中心校 | 4 |
孙集初中 | 1 | 铭传乡中心校 | 3 |
严店初中 | 1 | 高店中心校 | 3 |
刘河初中 | 1 | 柏堰科技园中心校 | 1 |
铭传初中 | 1 | 县直幼儿园 | 1 |
高店初中 | 1 | 肥光小学 | 4 |
长镇初中 | 1 | 特殊教育学校 | 1 |
滨湖学校 | 1 | 南小上派分校 | 3 |
防虎学校 | 1 | 实验高中 | 6 |
洪桥学校 | 1 | 大地学校 | 4 |
焦婆学校 | 1 | 宏图中学 | 1 |
界河学校 | 1 | 长江中学 | 1 |
金牛学校 | 2 | ||
梁岗学校 | 3 | ||
芮店学校 | 1 | ||
烧脉学校 | 2 |
2017年8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