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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肥西中学      发布部门:肥西中学      发布时间:2016-10-25 16:56:31      点击率:【打印文章】

     

    关于做好2016年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

         合教〔2016〕306号

    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人社局(人事劳动局),各市属学校及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3号)和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人社秘〔2016〕227号)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人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教师职评工作,加强监督、指导,组织教师做好职评材料的报送工作,确保教师职评工作有序地开展。各级评审组织要严格按评审标准要求,客观、公正地衡量申报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保质保量完成评审工作任务。

        (二)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要强化岗位管理,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紧密衔接,要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中小学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评审的,所在学校要破除论资排辈,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体现业内认可和岗位需要,填写《合肥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附件1),并报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

        (三)学校职评小组要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皖人社发〔2016〕13号文件要求的标准条件,对申报人员的职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师德表现、任期内工作量、出勤情况、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等情况、每学期教学计划制定、教案准备及教学完成情况、每学期听课评课情况、任期内开展公开课或少先队活动情况等进行认真核实,如实填写《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附件4),确保职评材料真实、齐全且手续完备。教师的职评材料必须在本单位公开,其中《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应在学校公告栏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

        (四)要进一步规范申报材料。申报人员要按规定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各类业绩材料。用人单位要严格申报推荐和材料审核、公示工作,对申报人提交的各类证书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每位申报人员须填写《个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7),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用人单位在公示后,出具《单位公示证明》(附件8)。

        (五)评审委员会工作机构要认真做好申报人员评审材料受理和审核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要坚持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逐级在审核记录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对上年度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时未通过者,若无新的专业工作业绩,本年度不予受理。

        (六)省直单位、中央驻皖企事业单位的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及各类民办学校教师申报各级教师资格评审,按属地原则,经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人社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

        二、注意事项

        (一)教师支教

        关于支教要求,今年仍按安徽省教育厅、原人事厅教人〔2005〕6号有关规定执行,县城以上(含县城)中小学教师申报晋升高级教师职务,必须提供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的实证材料(须经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考核认定)。2017年起,城镇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资格,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城镇教师申报一级教师资格,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

        (二)继续教育学时

        今年申报高、中级教师职称资格的,近5年(2012-2016年)继续教育必须达到378学时(2012年-2015年每年72学时,2016年90学时);申报初级教师职称资格的,以实际要求的年限计算(2015年之前每年72学时,2016年90学时)。申报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由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集中审核,其中申报高级教师职称资格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还须报市人社局复核(地点:政务环路8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12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三)计算机模块

    中学教师、电教、中学教研人员申报高级教师资格,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应取得5个模块合格证书;申报一级教师资格,应取得4个模块合格证书。小学、幼儿园教师(含小教、幼教教研人员)仍不作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中小学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申报各级教师职称资格时,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五)面试考核

        今年起申报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资格不再进行笔试,所有申报人员一律填写《合肥市中小学教师申报面试考核报名表》(附件5),参加面试考核(现场教案设计、无生上课和答辩)。面试考核时间、教材范围请关注合肥人事考试网或合肥市教育局网站通知。

        (六)有关年限计算

           申报各级教师职称资格所需的专业年限、任职年限、学历年限及年龄等一律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七)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

        全市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申报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资格,按以下要求执行:

        1.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或以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为主要工作的兼职教师,可申报“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科目专业技术资格,其兼任其他学科教学任务的工作量及业绩一并纳入“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科目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范围。

        2.以中小学其他学科教学为主兼做少先队活动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师,应按所从事的主要任教学科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其兼做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工作量及业绩一并纳入主教学科专业技术资格的评价范围。

        3.非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毕业的申报人员,申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学高级职务应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申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初级职务应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八)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高级教师

        今年小学、幼儿园教师首次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资格,全市总的评审数额控制在现有小学、幼儿园在岗教师总量的1.5%以内,即521名。其中100人及以下的小学、幼儿园按不超过1名推荐;100-200人的小学、幼儿园按不超过2名推荐;200人及以上的小学、幼儿园按不超过3名推荐。

        市直、各县(市)、区(开发区)具体推荐数额见《合肥市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高级教师名额分配表》(附件3)

        (九)其他

        1、凡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统一参加申报评审,不再进行直接认定工作。

        2、对兼任多门学科的小学教师,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交叉认可,所有兼任学科同等互认、业绩同等考量。

        3、今年暂不进行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4、正高级教师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另行通知。

        三、时间安排

        (一)申报高级教师、一级教师

        材料报送:2016年11月7日-11日,其中:市属学校7日-8日、各县(市、区)9日-11日,逾期不再受理。报送地点:合肥人才大厦(阜南路19号)八楼811室。

        (二)申报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1、市属学校材料报送:2016年11月7日-8日,报送地点: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教师事务管理中心)1320室。

        2、各县(市)、区(开发区)二、三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开展时间自行确定。

        四、纪律要求

        对伪造学历、资历、剽窃和侵吞他人成果,抄袭他人论文等弄虚作假的申报人,一经查实,5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节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评审已通过的,撤销其专业技术资格,收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包庇、纵容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合肥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

            2.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3.合肥市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高级教师名额分配表

            4.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

            5.合肥市中小学教师申报     面试考核报名表

            6.合肥市中小学教师申报二、三级教师资格审批表

            7.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8.单位公示证明

            9.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表、     年合肥市中小学教师申报   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电子版发送至hfpszx@126.com)

            10.合肥市中小学教师申报二、三级教师资格花名册(从合肥市教育局网站下载)

     

     

     

                                                              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2日

    附件: 附件1:合肥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docx
    附件2: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docx
    附件3:合肥市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高级教师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4: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docx
    附件5:合肥市中小学教师申报    资格面试考核报名表.docx
    附件6:合肥市中小学教师申报二、三级教师资格审批表.docx
    附件7: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8:单位公示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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