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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肥西中学      发布部门:肥西中学      发布时间:2016-10-25 16:53:32      点击率:【打印文章】

    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

    工作的通知

    肥教〔2016199

     

    各中心学校、中学、县直校园、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人社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合教〔2016305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合教〔2016306号)精神,为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肃纪律、保证质量,认真做好我县2016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标

        1、正高级教师推荐指标

        2016年合肥市下达我县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指标2名,推荐的人选中县城及以下教师不少于50%双肩挑的校园长(近三年满教学工作量的副职除外)不超过15%,专职教研员不超过5%50(50)以下人员不低于50%。各单位对照条件自主申报,县教育局评选推荐2名上报。

        2、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高级教师指标

    今年小学、幼儿园教师首次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资格,合肥市下达我县指标54名。各单位对照条件自主申报。推荐人选超过一人的,要在校内排序。县教育局原则上按各校人数所占比例,评比推荐上报,不足1人的,按1人推荐。如有单位推荐的人员不符合条件而空出的指标,在全县范围内调剂使用。

    二、有关政策

    1.强化岗位管理。职称评审要强化岗位管理,坚持职称资格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紧密衔接,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各学校申报评审材料,需经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审批《合肥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在指标范围内进行。

    2.评审标准。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标准,按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3号)文件要求的标准。

        3.面试考核。 今年起申报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资格不再进行笔试,所有申报人员一律填写《合肥市中小学教师申报    面试考核报名表》(附件4),参加面试考核(现场教案设计、无生上课和答辩)。面试考核时间、教材范围请关注合肥人事考试网或合肥市教育局网站通知。

        4.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全市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申报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资格,按以下要求执行:

    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或以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为主要工作的兼职教师,可申报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科目专业技术资格,其兼任其他学科教学任务的工作量及业绩一并纳入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科目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范围。

    以中小学其他学科教学为主兼做少先队活动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师,应按所从事的主要任教学科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其兼做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工作量及业绩一并纳入主教学科专业技术资格的评价范围。

    非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毕业的申报人员,申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学高级职务应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申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初级职务应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5.职称评审政策倾斜。根据中共肥西县委、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肥发〔201215号)精神,长期在我县农村Ⅲ类、Ⅳ类(依据农村艰苦条件划分的地区类别)地区学校任教的教师,男年满56周岁(含56周岁)以上、且在农村工作30年(含30年)以上,女年满51周岁(含51周岁)以上、且在农村工作25年(含25年)以上,在编在岗,仍在教育教学岗位且服从学校安排、工作成绩突出。上一学年度中,在以县组织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或监测中所授学科成绩位于全县后3名以上、学年度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没有违背师德行为、没有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的未评聘一级教师职务的,可以在未竞争到申报名额时照顾参评。按照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聘政策向基层学校教师倾斜工作的通知》(肥教〔2012201号)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审批后方可申报。

    三、有关情况说明

        1.支教要求。关于支教要求,今年仍按安徽省教育厅、原人事厅教人〔20056号有关规定执行,县城以上(含县城)中小学教师申报晋升高级教师职务,必须提供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的实证材料(须经县教育主管部门考核认定)。2017年起,城镇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资格,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城镇教师申报一级教师资格,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

        2.继续教育。今年申报高、中级教师职称资格的,近5年(2012-2016年)继续教育必须达到378学时(2012-2015年每年72学时,201690学时);申报初级教师职称资格的,以实际要求的年限计算(2015年之前每年72学时,201690学时)。申报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由县教育、人社部门集中审核,其中申报高级教师职称资格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还须报市人社局复核(地点:政务环路8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12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3.计算机模块。中学教师、电教、中学教研人员申报高级教师资格,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应取得5个模块合格证书;申报一级教师资格,应取得4个模块合格证书。小学、幼儿园教师(含小教、幼教教研人员)仍不作要求。

        4.普通话水平。普通中小学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申报各级教师职称资格时,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有关年限计算。  申报各级教师职称资格所需的专业年限、任职年限、学历年限及年龄等一律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1231日。

        6.初级教师职务资格要求。评审初级教师职务资格申报材料中的师德表现、任期内工作量及出勤情况由学校鉴定,并填写在《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上。备课、教研、论文除按县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外,还必须提供任期内与任教学科有关的已发表的论文1篇或手写论文2篇,上一学年度完整的申报学科的 教师备课手册教研工作手册

    7.民办学校教师评审。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的聘用教师,评审教师职务资格的学历、专业经历及申报材料等,比照在编在岗人员执行。

    四、有关要求

    1.建立健全组织。为了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学校(中心学校及辖区内的小学、幼儿园以中心学校为单位)要成立职评工作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教学或职评工作负责人、中层负责人代表及教师代表组成,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713人,其中,专任教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并确定专人具体操作。

    2.规范申报材料。申报人员要按规定认真填写相关表格、提交各类业绩材料,并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准确和所有评审材料真实。申报材料中如有复印件,学校审核人要对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学校公章、审核人签名。校际公开课的材料要上报原件。

    评审正高级教师职称的申报材料按合教〔2016305号文件要求整理。

    评审高、一级教师职称的申报材料按《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整理。

    3.严格审核把关。学校职评工作小组要全面履行对本校教师申报材料的审核职责,按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3号)文件规定,对职评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师德表现、任期内工作量、出勤、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等情况、每学期教学计划制定及完成、教案准备及教学完成、每学期听课评课、任期内开展公开课或少先队活动等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如实填写《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确保职称评审材料真实、齐全,手续完备。

    上年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时未通过者,若无新的专业工作业绩,本年度不予申报。

    4.加大监督力度。各学校在教师职务评审工作中要切实树立诚实守信的师德风范,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职称申报材料要在本校内公示7天,其中《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复印件要在学校公告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有反映的人和事,学校要认真调查核实。公示结束后,学校出具《单位公示证明》。

    5.证件要求。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材料,必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

    6.纪律要求。对伪造学历、资历、剽窃和侵吞他人成果,抄袭他人论文等弄虚作假的申报人,一经查实,5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节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评审已通过的,撤销其专业技术资格,收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包庇、纵容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7.材料申报。职评材料以校为单位进行申报。上报时按正高级,高级、一级等类型,将申报人员有关情况填入《2016年合肥市中小学教师申报   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和职评材料一起上报,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ahfxjwycg@126.com邮箱,标题为“××学校评审一览表

    8.时间安排。1025日,各学校自核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空缺岗位数,填写《合肥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在学校内公示;1026日-28日各学校审验参加职评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审核《合肥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一式三份),112-4日报送正高级,高级、一级申报材料。初级职称材料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是教育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认真实施,充分发挥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在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促进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附件:1.合肥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

           2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认定)申报材料目录

         3.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

           4. 合肥市中小学教师申报     面试考核报名表

       5.合肥市中小学教师申报二、三级教师资格审批表

           6.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7. 单位公示证明

           8.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表、 2016年合肥市中小学教师申报   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

     

                                         

     肥西县教育局

     

                                                  20161024

     

    抄送: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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