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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部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8-02 07:49:00      点击率:【打印文章】

    各中心校、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县直校园、民办学校: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教育振兴五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肥发〔2014〕6号)精神,为弘扬正气,鼓励先进,树立典型,优化激励机制,切实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荣誉感,在第31个教师节来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师德师风示范校、模范教师、师德先进个人、献身农村教育成就奖、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肥西县师德师风示范校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

    模范教师、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

    献身农村教育成就奖:农村中小学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等。

    二、表彰名额及名额分配

    县师德师风示范校10个、模范教师10人,师德先进个人160 名、献身农村教育成就奖10人、优秀教育工作者20名。

    市表彰的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在县表彰名列前茅中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师德师风示范校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发生。

    2.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师德建设规划和各种长效机制健全。加强师德制度建设,有完善的师德教育、考评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师德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注重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为师德建设工作提供基本保障。严格实行师德年度考核和师德建设“一票否决制”,并结合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校本培训和岗前培训中突出师德教育内容,并取得了显著的教育效果。在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和制度建设上有创新,取得了突出效果。

    3.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和谐,战斗力强,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发扬民主,干群关系好,群众威信高,在师德建设方面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学校受到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表彰。

    4.教职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的相关要求,普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职业道德素养普遍提高,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师德水平和教育效果在本地区或系统内处于领先地位,形成了一定数量的优秀师德群体。

    5.注重发挥师德先进的引领作用,树立一批师德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师德先进的模范事迹,形成全体教师学习先进事迹、争做师德表率的良好风尚。

    (二)模范教师、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讲政治、讲正气,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团结同志,乐于助人,有扎实的群众基础;品德高尚,敬业爱生,有良好的师德修养;为人师表,文明执教,不指责、训斥家长,服饰整洁,朴素大方,无粗俗语言,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淡泊名利,廉洁从教,不利用学生家长的关系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向学生推销未经国家和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课外书刊、复习资料、音像制品等。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积极探索教育改革,树立以人为本、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善于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在教育学生、培养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等方面事迹突出,成绩显著,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4.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教学、教研能力强,业务水平突出,认真开展教学活动,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工作业绩突出。

    5.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其中至少有一年为优秀等次。

    (三)献身农村教育成就奖条件

    1.在农村Ⅲ类和Ⅳ类学校工作30年以上,在编在岗,教育教学成绩优秀。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其中至少有一年为优秀等次。

    2.以校为家,克服家庭、生活等困难,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3.热爱学校,关爱学生,关心留守儿童。

    4.向长期在村小教学点工作,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的老师倾斜。

    (四)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截至2015年8月31日),无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信念坚定,品德高尚;

    2.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管理工作职责,得到单位和社会的良好评价,得到教职工、学生和学生家长的赞许。

    3.工作作风优良,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工作积极主动,求真务实,勇挑重担,尽职尽责,开拓创新,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

    5.组织、协调能力强,团队合作精神好,顾全大局,所分管工作在业内评估中成绩突出。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推荐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二)各学校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规定精神,深入宣传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并在本学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提高推荐透明度,保证推荐质量。凡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一律不得推荐上报。

    (三)评选推荐要坚持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尤其要向条件艰苦的农村教师倾斜,向中小学班主任等德育工作者倾斜。各学校在推荐的人选中要确保专任教师比例,严格控制教育工作者(包括学校校级负责人、二级机构负责人、职工等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的推荐人数,真正向一线教师倾斜。经县批准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分别纳入所在的中心学校评选。学校要及时将评选推荐政策及要求传达到辖区内的民办学校,并指导他们做好推荐工作。

    (四)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名副其实、群众公认。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或被推荐对象存在重大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各学校根据条件,按指标推荐师德先进个人,县教育局在推荐名额中评出模范教师。

    (六)优秀教育工作者、献身农村教育成就奖,各学校根据条件,每校推荐一人参评,师德师风示范校由学校对照条件自主申报。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六、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第31个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顺利开展,县教育局成立第31个教师节庆祝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办理具体工作。

    各校要高度重视第31个教师节的庆祝表彰工作,成立相应组织,认真开展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富有教育意义的庆祝活动。

    七、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推荐材料要求一人一袋,8月20日前上报到县教育局组人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材料具体要求为:

    1.典型事迹材料和主要事迹简介。各学校要认真整理好推荐上报的先进个人2012年9月以来的典型事迹材料和主要事迹简介。典型事迹材料要求3000字左右,真实、生动,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时代感,内容包括简介、典型事例及取得的成绩等。主要事迹简介要求500字左右,准确明了。典型事迹材料和主要事迹简介各1份,A4纸双面打印。

    2.《审批表》。《肥西县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审批表》、《肥西县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一式一份。《审批表》一律用16K纸双面打印。

    3.《一览表》。《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表中栏目要真实、准确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4.相关证书和材料。2012年9月以来的各种表彰证书以及教研科研、教育教学成绩等方面证书、材料的原件。

    5.评选推荐工作总结1份。

    6.申报师德师风示范校的单位提供近年来师德师风工作小结1份。

    上述的第1、3项材料需报送电子版。各校要将相关材料打包、压缩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ahfxjwycg@126.com邮箱,标题为××学校先进事迹材料。

     

                                                                    肥西县教育局

                                                                   2015年8月13日

    附件转发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图1)师德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xls

          转发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图2)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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