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部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7-02 07:31:00 点击率:【打印文章】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暑假违规补课专项督查的通知合教秘【2015】339号》通知精神,市教育局将从7月20日至8月20日,对全市中小学进行调查。请各单位做好宣传,自查自纠,确保无违规现象发生。
肥西县教育局
2015.7.16
附件:
关于开展2015年暑假违规补课专项督查的通知
合教秘【2015】339号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普通高中,机关相关处室:
为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皖教基〔2015〕1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开展2015年暑假违规补课专项督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重点
(一)中小学校在暑假组织学生违规补课情况。2015年秋季进入高三毕业年级学生补课执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皖教基〔2015〕14号)有关报批及落实情况。
(二)公办学校教师组织或者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擅自在校外办学或者在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兼课兼职情况。
二、督查分工和对象
采取局领导带队、相关处室分片包干的方式组成若干督查组,对市管学校、县(市)区所属学校进行明查暗访。具体分工见附件1。
三、督查时间与方式
2015年7月20日至8月20日,每个督查组实行集中查和随时查相结合,其中集中到校督查不少于2次,实地督查学校不少于10所。
四、有关要求
(一)严禁违规补课是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实施素质教育的基础。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对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皖教基〔2015〕14号)、《合肥市公办学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办法》(合教〔2013〕46号)等省市有关规定,认真自查自纠。并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宣传解释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区域内各类教育机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查处暑期违规补课行为。要充分发挥督学责任区的督学作用,设立举报电话,及时查处违规行为,构建长效机制。
(三)省、市级示范高中、特色学校、素质教育示范校、市新优质校等学校,应当在规范办学行为上起到带头示范作用。本次督查将上述学校作为重点督查对象。
(四)市教育局各督查组每次督查均应填写《2015暑假违规补课专项督查记录表》,并分别于7月28日、8月20日集中报送局基教处。各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要随规范办学行为月报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汇总报省教育厅。
(五)严格责任追究。坚持有查必处原则,对本次督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和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市教育局设立全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工作日:0551-63505125、63505161(基教处)、63505251(组人处)、63505156(监察室)。
合肥市教育局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