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部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5-09 10:23:00 点击率:【打印文章】
各教研分会、中学、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县直校园、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制定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扎实推进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管理、精细管理,促进学校持续、均衡、高效发展,县教育局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原《肥西县小学教育教学管理评价细则》、《肥西县初中教育教学管理评价细则》、《肥西县高中教育教学管理评价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评价细则》印发给你们,务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肥西县高中教育教学管理评价细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