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部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06-01 21:49:00 点击率:【打印文章】
各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肥西中学、明光中学:
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度“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2年度“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高中“宏志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招生范围
2012年,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下达给我省高中“宏志班”名额为100名。经省“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领导小组”同意,继续由肥西中学、明光中学两所学校承办,各招生50名。“宏志班”招生原则上面向全省,重点向承办学校所在地倾斜(名额分配附后)。“宏志班”学生不转户口,学籍由“宏志班”承办学校管理。
二、招生对象及基本条件
1、应届初中毕业生,品学兼优,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中考成绩达到当地省级示范高中非择校生录取分数线;
2、家庭贫困,无力完成高中学业。资助重点主要是农村贫困农民子女、城区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学生;
3、身体健康,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的学生。
三、招生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并由乡镇、街道或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孤儿、下岗职工、烈士及残疾人子女等证明材料或证件应由相应法定部门出具。
2、由学生所在初中按照分配名额,统一向当地县、区文明办、教育局推荐。
3、根据县、区推荐情况,由各市文明办牵头,会同党委宣传部、教育局对预备受助的学生进行走访调查,并将推荐学生的基本情况在当地所在学校和居住地公示。经公示审核后正式填写高中“宏志班”学生推荐表(各类证明、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于 7月20日前寄到高中“宏志班”承办学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8月10日前,省“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宏志班”承办学校共同研究、审核全省“宏志班”学生资格。
5、省“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领导小组将审定确认后的“宏志班”学生名单交承办学校,由承办学校寄发入学通知书;同时将受助学生名单报中央文明办备案。
四、资助标准及经费管理
1、2012年招收的“宏志班”受助学生人均资助9000元,每学年3000元,分三个学年拨付,由财政部门直接下拨到承办“宏志班”的学校,再由承办学校按规定逐月发给受助学生。资助经费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克扣或挪作他用。所在学校于每学期末将资金发放情况上报省文明办。
2、继续资助2010级、2011级高中“宏志班”受助学生。“宏志班”承办学校及所在地教育部门,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给予适当资助。
五、有关要求
1、各市及推荐学校要做好确定资助对象的各项工作,坚持考前预选、逐级申报、考核公示三项制度,确保审核推荐的过程公开、程序规范,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在全省通报批评,并取消资助名额。
2、有关承办学校要切实对“宏志班”受助学生的培养教育。帮助他们在思想上严要求、学习上高标准、生活上不特殊。进一步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要通过组织受助学生参加参观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感恩回报意识,,不断提升受助学生的综合素质。
3、要充分利用“宏志班”的优势,发挥“宏志班”受助学生的作用,促进办班学校形成刻苦学习、不甘落后、追求卓越的良好学风和不慕虚荣、勤俭节约、团结互助、勇于奉献的良好校风。
4、各地各部门要与办班学校保持经常联系,加强工作指导,进一步规范“宏志班”的管理,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要关心考取大学的高中“宏志班”受助学生,帮他们了解申请各类后续资助的渠道、方法和相关程序。要在“宏志班”招生工作中,加强与省“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联系。具体联系方式:省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联系电话0551—2609780、2609712(传真)。
附件:
1、安徽省高中“宏志班”招生名额分配表
2、安徽省高中“宏志班”学生推荐表
3、安徽省高中“宏志班”承办学校联系电话
安徽省高中“宏志班”招生名额分配表
办班学校 | 招生覆盖市 | 招生人数 |
肥西中学 (50名) | 合肥市 | 25 |
淮南市 | 3 | |
马鞍山市 | 2 | |
芜湖市 | 3 | |
宣城市 | 3 | |
铜陵市 | 2 | |
池州市 | 4 | |
安庆市 | 6 | |
黄山市 | 2 | |
明光中学 (50名) | 淮北市 | 2 |
亳州市 | 4 | |
宿州市 | 4 | |
蚌埠市 | 4 | |
阜阳市 | 5 | |
滁州市 | 24 | |
六安市 | 7 |
安徽省高中“宏志班”学生推荐表
姓名 |
| 性别 |
| 政治面貌 |
| 照片 | |||||
家庭人均 年收入 |
| 收入 来源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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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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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学校校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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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主 要 成 员 | 姓名 | 称谓 | 职 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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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考 成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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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阶段 获奖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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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毕业学校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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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或亲友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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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中学推荐意见(该生在校表现情况)
年 月 日 | |
县(市、区)文明办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 县(市、区)教育局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
市文明办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 市教育局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
宏志班承办学校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 省“西部开发助学工程” 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注:1、职业一栏,除农民外,如父母是工人或教师、干部的请注明准确的工作单位;
2、父母双方如有一方不在的请注明原因;
3、收入来源请注明是务农或打工、最低保障金、亲友资助、做小买卖等;
4、每一项均须填写清楚,否则返回重报。
安徽省高中“宏志班”承办学校联系电话
名称 | 负责人姓名、职务 | 联系电话 |
肥西中学 | 熊明飞(校长)
凌士彬(副校长)
校办公室: 解老师 | 0551——8844559
0551——8837511
0551——8841175 |
明光中学 | 张来甫(校长)
董培晓(副校长)
宋 波(教务处主任) | 0550——8035938
0550——8037899
0550——80234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