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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肥西中学教职工“六要”“八不准”

    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部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6-11-02 23:42:00      点击率:【打印文章】

     

    肥西中学教职工“六要”“八不准”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依据肥西县教育局(2006)38号文件,肥西中学全体教职工必须做到“六要”、“八不准”。现将“六要”“八不准”印发全体教职工,希望大家严格按照“六要”、“八不准”要求,自觉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为创办人民满意的学校而努力。

    一、“六要”

    1、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成败、系于教师的深刻道理;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增强组织纪律性,做一名合格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和建设者。

    2、要严格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优化自身行为,净化自身语言,美化自身形象,提高自身修养,以身作则,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3、要学习教育理论、更新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刻苦钻研业务,严谨治学,树立优良教风,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效率。

    4、要锐意改革,与时俱进,勇于创新,掌握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为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服务。

    5、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端正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面向全体学生,关心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6、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人格,爱护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教书育人,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

    二、“八不准”

    1、不准有违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的言论、行为和参与邪教、迷信、赌博等活动。

    2、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或将学生随意驱出课堂。

    3、不准违反规定在双休日、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进行有偿补课或搞有偿家教。

    4、不准在学生中推销或变相推销规定以外的报刊、辅助用书、复习资料和习题集,加重学生负担。

    5、不准接受家长吃请和赠送的礼物,以及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学生向家长为自己谋取私利。

    6、不准在上课时使用通讯工具。

    7、不准在工作日(含晚自习)饮酒。

    8、不准在校园内摆摊设点。

    “六要”、“八不准”将作为肥西中学对社会承诺的主要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背,学校将严格按照县教育局(2006)38号文件精神,严肃处理。

                                   肥西中学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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