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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肥西中学第二届骨干教师评审方案及实施细则

    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部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5-02 04:00:00      点击率:【打印文章】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骨干教师队伍,鼓励教师在学习和研究的状态下工作,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在整体上推进我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对照安徽省示范高中的办学标准,特制定肥西中学第二届骨干教师评审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             评审对象

    在我校工作满3年、在编的、具有《教师法》所规定的合格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的一线教师和符合以上条件的校领导组成员。

    二、             评审办法

    1、  个人申请,评审委员会专家对照条件,量化打分。

    2、  本次评审初拟订名额为28名(①.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各学科组,但申报教师的材料分值须进入前40名  ②.总名额人数的1/3~1/4作为机动名额,不分配到学科组),以后每三年评审一次,评审时间暂定为下一周期当年的12月份。

    3、  提供的有关证件或材料必须是原始有效的材料。

    三、             一票否决

    1.     不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违法乱纪现象者。

    2.     经过学校行政领导组集体研究,认为不支持学校工作或不服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者。

    3.     不满工作量者(有特殊原因而不满工作量,时限不能超过一年)。

    4.     在教学期间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

    5.     未经学校允许外出兼课者或开展有偿家教或从事第二职业者等。

    四、             考评指标及量化分值

    (一)   专业基础(不超过20分)

    1.     高级职称为10分,中级职称为6分。

    2.     学教一致为3分。

    3.     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水平为2分。

    4.     20071月份以来参加过教育行政和人事部门所组织的各种继续教育或相关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的为4分,两次及其以上再加1分。

    5.     20071月份以来参加合格学历以上的本专业高一级学历层次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历的为5分。

    6.     20071月份以来参加教育主管部门所举办的研究生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或没有学历但取得教育硕士学位)的3分,又取得学位证书的再加3分。

    7.     20071月份以来参加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并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证书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值分别为6、4、2分。

    (二)教育教学水平(材料年限为2007年1月~2009年12月,并且均要为在肥西中学工作期间的材料,得分值不超过40分)

    1.     在学校的学生评教中,每学期得分在年级排名前十名的为2分,在11—20名得1分。(各学期累计算,最高分不超过10(分)

    2.     3年,备课笔记获县级一等奖5分,二、三等奖3分;市级一等奖7分,二、三等奖5分。(以最高等次算,不累计)

    3.     积极开展校级、县级、市级示范课或观摩课并获得好评的为3分、4分、5分。(以最高等次算不累计)

    4. 应邀在教育主管部门所举办的教学研究会或校本培训上作专题报告或专题讲座,并获得好评的,省级、市级、县级、校级分值分别为8、6、4、2分。国家级相关学会所组织的,一律以省级认定。(须提供会议原始通知或相关证明及文字稿,以最高等次算,不累计)

    5. 课堂教学评比获奖者: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值分别为15分、13分、1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值分别为10分、7分、5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值分别为5分、3分、2分;(上述指的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所举办的课堂教学评比,以最高等次算,不累计)

    (三)教育教学实绩(材料年限为2007年1月~2009年12月,并且均要为在肥西中学工作期间的材料,得分值不超过35分)

    1.     高考:

         不带实验 班的老师高考所带班级的学科人均分排名在本年级本学科(不包括实验班)前二名者,分值分别为 8分、5分;(文科、理科分开,不累计。综合科捆绑式核算,材料以近3年的某一年)

         实验班的授课教师所带的实验班学科人均分若不低于普 通班的老师所带的班级的最高人均分,则得 6.5分,并不再参与普通班的人均分比较。若低于普通班的某位教师所带班级的人均分,此项为零分。

    2.     学科竞赛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值分别为14分、12分、10分;省级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值分别为10分、8分、6分;市级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值分别为6分、4分、2分

    (上述竞赛指的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由各种杂志和民间团体举办的各种竞赛不在其中。以最高等次算,不累计)

    3.  学业水平测试和高中毕业会考:

    ①学业水平测试获A等级达90%以上的为10分,获A等级达80~89%的为9分,获A等级达70~79%的为8分,获A等级达60~69%的为5分,获A等级达50~59%的为3分

    ②获C等级以上达100%再加4分。

    ③会考合格率获得县级第一、二名,为8分、5分。(以在籍生算)。

    会考成绩优秀率在我校同学科中排名前两名,分值分别为5分、3分(以在籍生算,政治以文科班核算;物理、化学、生物以理科班核算)。(以上的会考材料以近3年的某一年为准)

    (说明:所带的学科已经参加过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以第①、②项核算,所带的学科没有参加过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以第③项核算)

    4.体育、艺术比赛方面:

    辅导的学生个人单项获得省级前3名为14分,第4—6名为12分。

    辅导的学生个人单项获得市级前3名为10分,第4—6名为8分。

    个人单项获得县前3名为5分,第4—6名为3分。

    辅导的学生团体项目获得省级前3名为16分,第4—6名为14分;辅导的学生团体项目获得市前3名为12分,第4—6名为10分,团体项目获得县前3名为8分,第4—6名为6分

    (上述比赛指的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竞赛,由各种杂志和民间团体举办的各种比赛不在其中。以最高等次算,不累计)

    5.  20071月~2009年12月,担任过班主任的,每学年2分。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及校中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年级部副主任)分值4分。(兼职的以最高分计,不重复)

    (四)教育科研(材料年限为2007年1月~2009年12月,并且均要为在肥西中学工作期间的材料,得分值不超过40分)

    1、近3年,每学年读一本教育专著,并且有原始读书笔记(要求是手写,约2万字)的,根据质量,分值为5、3、1分。(要说明所读的专著的名称、作者、出版社、作品类型等)

    2、近一学年,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每学年听课不少于20节,记录完整,评价仔细并且有学校验印的,根据质量得4分、2分。

    3. 论文(包括课件、电子教案、研究性学习、教学设计、教育叙事等)评选获奖者(同种材料以最高等次算,各种获奖累计分不超过10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值分别为7分、6分、5分;(国家级相关学会所组织的,一律以省级认定),

    省级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值分别为5分、4分、3分;(论文评选证书必须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市级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值分别为3分、2分、1分;(论文评选证书必须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4. CN报刊发表与本学科教学专业有关的论文(不包括解题技巧、试题等),根据质量,分值为3—5分。达5篇以上的再另加2分。

    5、参加县级以上的课题研究并已立项。

    国家级:组长7分,副组长5分,成员3分;

    省级:组长5分,副组长3分,成员1分;

    市级:组长3分,副组长2分, 成员1分;

    县级:组长2分, 副组长1分, 成员1分;

    (参加县级以上的课题研究并已结题的,组长、副组长、成员分别再各加2分。课题获奖的,市一、二、三等奖加3、2、1分,省一、二、三等奖加5、4、3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加7、6、5分)(主持或参与多个课题研究以最高规格的计分,不重复累计,但如果有多个课题获奖,获奖得分可累加)

    6.主动承担校内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指导工作并有成效,根据不同的成效,分值分别为5、4、3分。(必须有培养计划、听课记录和培养成果等实证材料)

    7.指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指导的课题在学校的研究性学习评价中获得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8.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在校本课程评价中获A等级4分,获B等级3分,获C等级2分。

    五、加分因素: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做出突出实绩的事项由评审领导组酌情赋分。分值不超过5分。

    六、有关说明

    1、  骨干教师的有效期为三年,满三年自动失效,失效后可参加下一届评选。凡被评为骨干教师者,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学科带头人”、“模范教师”、“骨干教师”等候选人优先向上级部门推荐,在晋级、晋职、评优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2、  有效期内,每月享受60元的骨干教师津贴。

    3、  学校将建立骨干教师人才库,作为校内职评等各类评委组成的候选人。

    4、  学校将根据情况,组织骨干教师外出参观考察。

    5、  特级教师直接定为我校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如不提供申报材料,只能享受肥西中学骨干教师荣誉称号,不享受骨干教师津贴,特级教师如要求申报评审报材料,并在终评时能进入前35名,即可认定为肥西中学骨干教师并享受骨干教师津贴)

    6、  骨干教师在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自动取消骨干教师的资格:

    (1)       在期末考试评估中,所带班级的人均分在三年内有两次排在同学科倒数第一(文、理科分开核算),带实验班的教师高考科目一次人均分未超过其他教师所带的班级人均分。

    (2)       离开教学第一线者或病、事假累计超过一学期者。

    7、  为加强骨干教师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学校将在此方案基础上制定《肥西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管理办法》,每学年通过《肥西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管理办法》对骨干教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发津贴。                    

    8、  本方案及量化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在校长室。

     

                                                            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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