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部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5-02 03:46:00 点击率:【打印文章】
为全面提高我校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建设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素质好的师资队伍,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和实践,鼓励教师积极开展公开课研讨活动,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各类课堂教学比赛,对开展公开课研讨及参加课堂教学比赛的教师给予奖励。
1、课堂教学评比获奖奖励标准(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比赛)
比赛级别 | 各等级奖金额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国家级 | 5000元 | 3000元 | 2000元 |
省级 | 2000元 | 1500元 | 1000元 |
市级 | 800元 | 400元 | 200元 |
县级 | 200元 | 150元 | 100元 |
参赛教师可请1—3名骨干教师给予指导,如请一名指导教师,则奖金额15%奖给指导教师,如请两名指导教师,则奖金额20%奖给指导教师,如请三名指导教师,则奖金额30%奖给指导教师,余下奖金给获奖教师。
对有教师参加课堂教学比赛获国家级或省级奖项的学科,同时奖励该学科教研组和该教师相同的奖金,奖金由教研组长进行具体分配。
2、公开课(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比赛课)补助标准公开课等级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校级 |
补助标准 | 500元 | 300元 | 200元 | 100元 | 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