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部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5-02 03:46:00 点击率:【打印文章】
为全面提高我校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建设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素质好的师资队伍,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和实践,鼓励教师积极开展公开课研讨活动,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各类课堂教学比赛,对开展公开课研讨及参加课堂教学比赛的教师给予奖励。
1、课堂教学评比获奖奖励标准(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比赛)
比赛级别  | 各等级奖金额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国家级  | 5000元  | 3000元  | 2000元  | 
省级  | 2000元  | 1500元  | 1000元  | 
市级  | 800元  | 400元  | 200元  | 
县级  | 200元  | 150元  | 100元  | 
参赛教师可请1—3名骨干教师给予指导,如请一名指导教师,则奖金额15%奖给指导教师,如请两名指导教师,则奖金额20%奖给指导教师,如请三名指导教师,则奖金额30%奖给指导教师,余下奖金给获奖教师。
对有教师参加课堂教学比赛获国家级或省级奖项的学科,同时奖励该学科教研组和该教师相同的奖金,奖金由教研组长进行具体分配。
2、公开课(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比赛课)补助标准公开课等级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校级  | 
补助标准  | 500元  | 300元  | 200元  | 100元  | 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