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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肥西中学学科竞赛奖励条例

    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部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5-02 03:39:00      点击率:【打印文章】

    为了鼓励我校学生参加各学科竞赛,充分发挥学生的能力和特长,加强对参赛学生的辅导和组织工作,提倡老师们积极辅导学生参赛的奉献精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科竞赛类别

    1、第一类别:由国家、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我校组织的(有正式文件或通知)的各种学科竞赛。

    2、第二类别:由国家级、省级报刊、杂志、民间学术团体举办的各种学科竞赛(属实践活动性质)。

    3、第三类别:体育比赛。

    二、有关学科竞赛费用开支的规定

    (一)报名费

    1、学生参加第一类别学科竞赛,凡在县级以上竞赛中获奖后,参加更高一级的学科竞赛,报名费按10元一次给予报销,其他情况,报名费由学生自理。

    2、学生参加第二类别和第三类别学科竞赛,其报名费、赛务费等一律自理。

    (二)车船费、住宿费

    1、学生参加第一类别学科竞赛,如需乘车、船或在外住宿,其交通费、住宿费学校给予报销。

    2、学生参加第二类别和第三类别学科竞赛,如到外地参赛,需经学校研究同意,由学校指派带队教师,带队教师可报销去参赛地的一次往返差旅费,参赛学生的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

    三、对获奖学生和辅导教师的奖励

    1、学生参加第一类别学科竞赛,对获奖学生和辅导教师按以下所列奖金数额进行奖励。

    竞赛级别

    奖励对象

    各等级奖金额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获奖学生

    1000

    600

    400

    辅导教师

    4000

    3000

    2000

    省级

    获奖学生

    200

    120

    80

    辅导教师

    1000

    600

    400

    市级

    获奖学生

    40

    30

    20

    辅导教师

    200

    100

    60

    县级

    获奖学生

    20

    15

    10

    辅导教师

    50

    30

    20

    校级

    获奖学生

    10

    8

    5

    辅导教师

    20

    15

    10

      2、如学生参加第二类学科竞赛,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如每年级获奖人数超过10人,则只奖励前10名学生及其辅导教师,第10名以后学生学校给予表扬,但不发奖金。)

    竞赛级别

    奖励对象

    各等级奖金额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获奖学生

    40

    30

    20

    辅导教师

    100

    80

    60

    省级

    获奖学生

    20

    15

    10

    辅导教师

    50

    30

    20

    3、对在体育比赛中获奖学生和辅导教师的奖励

    竞赛

    级别

    奖励对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全国

    竞赛

    获奖学生

    1000

    900

    800

    700

    600

    500

    获奖教师

    8000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省级

    竞赛

    获奖学生

    400

    350

    300

    260

    200

    150

    获奖教师

    1200

    1000

    900

    800

    700

    600

    市级

    竞赛

    获奖学生

    100

    80

    70

    60

    50

    40

    获奖教师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县级

    竞赛

    获奖学生

    40

    35

    30

    25

    20

    10

    获奖教师

    100

    80

    70

    60

    50

    40

     

    说明:

    1)上表所列的是针对体育比赛的奖励。

    2)像篮球、足球、排球、4× 100接力赛等需多人协作进行的比赛,奖给获奖项目的参赛学生奖金数额为相应级别名次的单项竞赛和奖金数额,人数按比赛时上场人数计,奖金由体育组或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赛场上的表现进行分配,奖给辅导教师的奖金按相应级别名次单项奖金数额的2倍计。

    3)学生在竞赛中破全国、省、市体育总部竞赛记录者,获奖学生和辅导教师的奖金按相应级别第一名奖金的2倍进行奖励,破县记录,按县第一名计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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