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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肥西中学关于校内学科竞赛有关事项的规定

    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部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4-02 22:30:00      点击率:【打印文章】

    各教研组:

    为鼓励各教研组开展校内学科竞赛,提高我校学生学科竞赛的能力,经过学校领导组会议研究,现就各教研组开展校内学科竞赛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各教研组校内学科竞赛每学年开展一次,主要对象应为高二学生(高一学生也可参加)

    二、学科竞赛不得利用平常正常上课时间

    三、竞赛结果要张榜公布,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共40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奖励标准如下:

    奖励对象

    各等级奖金额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获奖学生

    10

    8

    5

    辅导教师

    20

    15

    10

    四、考虑到竞赛是教师利用休息时间,所以对组织竞赛的教研组给予象征性的补助。具体是:①竞赛制卷费:80元;②其它费用(包括监考费、阅卷费等)整体控制在260元—450元之间(具体由教研处根据教研组上报的竞赛计划、参赛学生人数、监考教师和阅卷教师的人数等具体确定)。(此项规定从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执行)

    一、竞赛结束后,各教研组要把竞赛的有关材料(包括竞赛试卷、竞赛结果、竞赛过程安排等材料)报送到教研处

    肥西中学教研处

    2011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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