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总务处 发布部门:总务处 发布时间:2022-09-05 17:43:05 点击率:【打印文章】
合肥八中教育集团肥西中学收费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收费工作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按照财政和物价部门关于省级示范高中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规定,依法组织收费,不自立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
二、所有收费收入应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严格执行国家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三、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确定收费项目主要包括:
(1)学 费:850元/人
(2)住宿费:450元/人
(3)代收代支费用:据实收取
上述学费、寄宿费是按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代收费要坚持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多退少补,收支平衡原则。
四、实行收费公示制,提高收费行为透明度。公示内容包括收费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构及文号)、收费范围、投诉电话等。严禁擅自提高扩大收费标准或者搭车收费。
五、坚持收费程序规范操作及收费票据规范使用的管理制度。
六、全校各类收费统一由学校会计室归口管理,凡不按学校规定将收入纳入学校核算的,一律按“小金库”论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本制度于2021年9月1日执行。
合肥八中教育集团肥西中学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