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部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0-30 10:43:23 点击率:【打印文章】
各学校: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制度的通知》(皖教督函〔2016〕56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肥西县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县级督查。
一、督查范围:各中小学
二、督查时间:9月26日-9月27日
三、督查内容:见附件《肥西县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督查表》
四、督查方式: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师生访谈
五、督查人员:各督学责任区专兼职督学。
六、督查要求:
1、各督查组要按照责任督学联席会议精神实施督查,并于9月29日下午下班前将督查表及督查报告交送局督导办。
2、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
肥西县教育局
肥西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6年9月19日
附件:
肥西县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督查表 | |||
项目 | 具体要求 | 存在问题 | 分值 |
一、组织领导 | 1、是否健全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7分)。 | ||
2、 是否能在学期开学或学期中间开会研究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查看会议记录(7分)。 | |||
二、制度建设和硬件建设 | 3、学校是否建立了治理校园欺凌专项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工作分工(7分)。 | ||
4、是否建立了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7分)。 | |||
5、是否严格校园门禁和值班巡逻制度(7分)。 | |||
6、是否能加强学校技防设施建设,实现校园监控全覆盖(7分)。 | |||
7、是否聘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和辖区派出所建立联系(7分)。 | |||
三、宣传教育 | 8、是否能采取德育讲座、心健教育、校园宣传栏等形式进行专项教育(7分)。 | ||
9、是否能通过家访、家长委员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做好防范校园欺凌专项教育(7分)。 | |||
10、是否能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举行一次法制讲座(7分)。 | |||
11、班主任是否进行专项治理校园欺凌的主题班会(7分)。 | |||
四、深入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 | 12、对于校园潜伏的隐患问题是否能够及时排查,防患于未然(7分)。 | ||
13、对于突发校园欺凌事件是否能够及时处理,并且留下记录(7分)。 | |||
14、学校是否发生过恶性校园欺凌案件,如果没有发生过,校园治安工作良好,赋9分。 | |||
检查学校 | 学校负责人签字 | 检查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