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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肥西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部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4-04 08:03:00      点击率:【打印文章】

    各中心学校、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职业学校、县直校园、民办学校: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合肥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全县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研学旅行在推进素质教育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一)准确理解研学旅行的含义
        “研学旅行是以广泛的社会资源作为背景,强调与社会多层面、多维度的接触与联系,拓展学生的学习空间,丰富学生的学习经历和生活体验,是一种深受学生欢迎的课程方式。研学旅行强调一个字,研学即探究性学习、研究性学习;旅行是让学生走出校园,走进研学旅行基地,走进第二课堂;旅行不同于旅游
       (二)充分认识研学旅行的必要性
        1.研学旅行的政策依据:是按照安徽省教育厅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十点工作的函》的要求,将综合社会实践课程落到实处的重要教育教学举措,打破了单一的教室教学的束缚,是我国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结构性突破。
        2.“研学旅行是中小学生重要的教育课程,是中小学生德育教育工作和综合实践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3.“研学旅行已列入中小学生学分管理体系,参加研学旅行教育课程的学生将纳入中小学生学分管理体系并计入2-3学分。研学旅行教育课程的时间安排,可在学期中间安排,也可在寒暑假安排,全年分期分批开展。
        4.“研学旅行是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是根据新课改精神,贯彻新课程实施要求,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与社会资源的创新举措,是推进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
        二、精心安排,周密组织,确保研学旅行活动有效开展
       (一)各校在每学年初制定研学旅行活动计划,落实活动目的、活动对象、活动时间、活动路线,按照县教育局关于合肥工业游活动的有关要求,选择旅行社,履行报批手续。
       (二)完善研学旅行教育课程操作程序。研学旅行承办方要向教育局和学校提供《研学旅行安全管理方案》、《致家长一封信》、《学生研学旅行体验式教育课程实施方案》和《研学旅行价格标准》等资料,学校负责组织报名,落实研学旅行指导教师,与研学旅行基地共同研究制定研学旅行实践作业注意事项等,并就后研学旅行的征文、演讲、绘画、才艺、综合素质等比赛做好详细安排。研学旅行课程结束后,学校要向县教育局提出一份图文并茂的学生研学旅行教育课程总结报告。
        (三)研学旅行坚持三个原则,即坚持自愿的原则,坚持食、宿、学统一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组织学生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的方式走出校园,在与校园生活不同的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增加对集体生活方式和社会公共道德的体验,培养中小学生的自理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县教育局分管德育工作的副局长为分管领导,基教科为负责科室。各校应明确分管领导,建立研学旅行相关制度,指定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注意收集相关活动资料,及时总结工作经验。
    附件:1.关于开展合肥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指导意见
           2.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工作的通知

                                                                        肥西县教育局
                                                                      2013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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